by
全球中央
Language: Chinese
Release Date: February 1, 2018
彈性工時 法律外的信任與創意立法院今年1月再度修改《勞動基準法》,通過七休一鬆綁、延長每月加班上限、輪班間隔有條件縮短、工時核實計算與特休假遞延五大條文,增加了工時彈性,但勞資見解分歧,原本的制度問題變成了政治問題,關鍵在沒有人相信「勞資協商」。亞洲國家如韓國、新加坡及台灣,平均工時通常比歐美國家長。以台灣為例,2016年的平均工時為2,034小時;日本、美國在1,700~1,800小時之間;法國、荷蘭、德國等歐洲國家平均在1,500小時以下。雖然各國政經條件不同,但發達國家的勞資雙方處理工時問題的思路,仍值得台灣借鑒。德國等歐洲國家彈性工時的創意就值得參考。德國實施工時帳戶,性質有點像存摺,只是記載的是實際工時,多的可以存下來提領,尤其適合輪班制或訂單隨著旺季淡季變化的企業。瑞典的勞資信任關係也讓人稱羨。斯德哥爾摩的企業很少使用打卡制,只有工廠才打卡,他們認為老闆與員工是基於信任關係,而非監視關係。經濟強權的美國,勞工申訴管道暢通,一般正職員工每週基本工時40小時,如果工時超過一分鐘,雇主就必須付出1.5倍的薪水,因加倍支出的成本太高,除非必要,企業不希望員工加班。反觀日本,情形就悲慘多了。日本的《勞動基準法》雖明訂每週工時上限,但允許雇主要求勞工加班的「36協定」,卻讓勞工加班時數沒有上限,2015年被認定過勞死的勞工多達96人。本期封面故事〈彈性工時〉,...